患有口腔溃疡,这些食物要忌口

  口腔溃疡,俗称为“口疮”,口腔溃疡的发生与很多因素有关。随着一种或多种因素的活跃、交替、重叠就出现机体免疫力下降,免疫功能紊乱,也就造成了复发性口腔溃疡的频繁发作。可因为使用刺激性食物而引发疼痛,所以患有口腔溃疡这些食物要忌口

  以下就是郑州唯美专家为你介绍的患有口腔溃疡时要忌口的一些食物,希望口腔溃疡患者一定要注意。

  1.羊肉:为温热性补益食物,易助热上火。《金匮要略》中说:“有宿热者不可食之。”《医学入门》还说:“素有痰火者,食之骨蒸。”口疮反复发作之人,多为脾胃伏火,宿热内炽,故当忌食羊肉。

  2.狗肉:性温,味甘,是为温补食品,多食则易“发热动火”。平日气壮多火之人,切勿多食。口疮患者,切忌食之,否则助长内火,口疮益甚。

  3.鸡肉:性温,味甘,肥腻壅滞。《随息居饮食谱》认为“多食生热动风”。口疮之人多属心胃有火,饮食宜清淡忌温补,故不宜吃温补性鸡肉类食物。

  4.橘子:虽说橘子性凉,但它同时又是高热量水果。民间也多有这种经验,即一次服食过多的橘子,会引起“上火”表现,会出现口角生疮,或口腔黏膜溃烂,或舌尖起泡,咽干喉痛等。因此,有口疮患者,暂不宜食。

  5.荔枝:性质温热,多吃极易助热上火。如清?王孟英指出:“多食助热,动血,凡上焦有火者忌之。”《本草纲目》亦载:“鲜者食多,即龈肿口痛。”因此,有口疮之人,包括口舌溃疡、口糜、齿龈肿痛等,切忌多食。

  6.龙眼肉:俗称桂圆肉。性质温热,甘甜滋腻,更易助痰助热。如《药品化义》中说:龙眼肉“甘甜助火,若心肺火盛,皆宜忌用”。《本草汇言》也指出:“如胃热有痰有火者,又非所宜。”口疮乃心胃火炽所致,所以应当忌食为妥。

  7.胡椒:性大热,味大辛,性味俱烈,为纯阳之物,极易助热上火。清?王孟英认为“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所以,他主张凡咽喉口齿疾病皆当忌食。口疮乃内热炽盛,心胃有火,法宜清凉之物,胡椒味大辛,气大温,切勿食之。

  8.花椒:为常用的芳香调味品。性温热,味辛辣,有小毒,易燥热上火。凡火热之证或阴虚火旺之病,皆不宜食。正如《本草经疏》中所告诫:“一切阴虚阳盛,火热上冲,……口疮等证,法所咸忌。”推荐阅读口腔溃疡反复发作的原因

  此外,口疮患者还应当忌吃辣椒、生姜、砂仁、茴香、丁香、大蒜、韭菜、金橘、桃子、炒花生米、樱桃、洋葱、芥菜、香椿头、胡荽、鹅肉、鹿肉、雀肉、虾子、人参、胎盘、白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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